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就业〔2024〕5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3号)文件要求及2025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推进会要求,全力促进2025届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2025届毕业生基本情况
2025届毕业生生源总数为5061人,其中男生2710人,占毕业生总数的53.5%;女生2351人,占毕业生总数的46.5%。江苏籍毕业生人数为3154人,占毕业生总数的62.3%;少数民族学生184人,占毕业生总数的3.6%。
二、工作目标
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充分发挥校、院领导带头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示范作用,带动学校全员深度参与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千方百计开源拓岗,提质升级优化就业服务,多措并举实现我校毕业生充分高质量就业。具体目标为:2025届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在2025年6月30日前达到70%以上,8月31日前毕业生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80%以上,年终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95%以上。毕业生年终留苏就业率达到60%。在此基础上,奋力实现202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目标:即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在2025年6月30日前达到75%以上,8月31日前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85%以上,年终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96%以上。毕业生年终留苏就业率达到65%。
三、具体措施
(一)完善就业工作运行机制
1.加强就业工作组织领导。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毕业生就业摆在突出重要位置,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指导,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推动逐级压实工作责任。要把就业工作列入学校党委会重要议题定期研究推进,充分发挥“校—院”两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调动全校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 协助部门:党政办公室、发规处)
2.加大就业工作保障力度。进一步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鼓励就业指导人员按要求参加相关职称评审,畅通就业指导人员职业发展渠道。鼓励就业指导人员开展促进高校毕业生供需适配、就业政策论证等相关科研工作。定期开展毕业班班主任、辅导员、就业工作人员就业工作培训,加大资源供给和培训保障力度。(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 协助部门:人事处,财务处,国资处)
(二)着力开拓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
1.加强就业市场需求分析研判。定期开展毕业生就业市场需求调查,通过调研走访企业、委托专门机构开展调查等方式,广泛收集行业、区域人才供求信息,及时掌握就业市场需求变化。(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
2.深入开展“访企拓岗”行动。按照“寒假暖心行动”“春季攻坚行动”“百日冲刺行动”“秋季校园招聘月”安排,持续不断开拓就业岗位。持续深入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调动学校全员力量,用好校友资源优势,密切联系合作企业,认真落实“两个100”和“不少于10家”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1)。(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
3.充分用好校园招聘主渠道。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要依托就业云服务平台,从此方案实施开始,每个月为毕业生举办一场小而精、专而优的线上招聘活动。2025年上半年将在崇川和海门两校区举办大型校园线下招聘活动。各二级学院要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招聘,每个学院全年举办各类小型专场招聘活动和企业线上线下宣讲活动不少于10场次(其中线下招聘会至少1场)。(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 协助部门:安全保卫处,后勤基建处)
4.大力宣传助企稳岗促就业政策。引导毕业生用好“就业创业在江苏”政策计算器相关匹配查询功能,详细了解就业创业政策。邀请人社部门进校开展就业政策宣传解读,同时向进校招聘用人单位宣传相关鼓励招收高校毕业生的惠企政策,推动各项政策加快落地见效。(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
5.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充分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带动的就业潜力,引导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在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银发经济、创意经济、低空经济等多领域灵活就业,积极组织毕业生参加各类创业比赛、创业培训,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张謇创新创业学院,各二级学院)
6.鼓励基层就业和应征入伍。加大政策宣传,鼓励毕业生报考“乡村振兴”“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人武部和各二级学院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相关政策宣传,支持和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军入伍。(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团委,人武部,各二级学院)
7.加强就业信息发布。持续推进我校就业网与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利用学校就业网站、就业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收集发布就业岗位信息。招生就业处和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引导用人单位、2025届高校毕业生、毕业班班主任和就业工作人员及时注册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确保有需要的毕业生及时获得就业信息。(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
(三)不断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1.加强就业教育和观念引导。推动就业教育与思政教育、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在专业课教学和实习实践等育人环节强化就业教育引导。加强就业心理健康教育,推进个性化求职心理疏导。组织优秀校友进校开展生涯发展讲座,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就业事迹,引导毕业生投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
2.加强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强化职业规划与发展、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培养,定期开展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打造内外互补、专兼结合的就业指导教师队伍。通过开展就业指导讲座、个性化生涯咨询服务帮助学生明晰就业目标,适应市场需求。(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张謇创新创业学院)
3.更好发挥就业竞赛的引领带动作用。通过组织学生广泛参与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简历设计与模拟应聘大赛等赛事,帮助更多毕业生通过参赛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职业规划和就业能力,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
4.精准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帮扶。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等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建立帮扶台账,落实“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帮扶要求,优先提供指导咨询、优先推荐岗位、优先组织培训和就业实习实践。各二级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专任教师、就业指导教师、辅导员等落实帮扶责任,与困难毕业生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密切关注就业进展,为每名困难毕业生提供 3-5个就业或实习岗位。各二级学院要协助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做好贫困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和大学生核心就业能力培训的组织工作。(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
5.引导强化就业实习实践。完善大学生就业实习管理制度,统筹协调就业实习与教学实习,组织引导大学生利用寒暑假时间积极参与就业实习实践。通过实习实践激发学生求职意愿、明确求职意向,帮助学生增强就业能力、获取就业机会。(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6.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严格落实校园招聘“三严禁”要求,积极营造公平就业环境。校就业指导中心要加大校园招聘审核力度,发布招聘求职陷阱提示,及时清除各类虚假信息。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开展防电信诈骗宣传,帮助毕业生提升防范就业风险意识。(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学工处,各二级学院)
(四)持续推进就业监测与综合评价改革
1.加强就业进展监测。不断健全完善就业监测机制,加强就业监测工作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就业监测工作质量。各二级学院要认真落实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准确把握就业监测指标,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材料和去向信息,规范做好毕业去向登记,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严格执行“四不准”“三不得”规定,分级开展就业监测数据自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处理。(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
2.加强评价引导与结果运用。根据2024年就业工作评价结果以及各二级学院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202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建立就业、招生与培养联动机制和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将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办学资源配置、教学质量评估、招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对就业质量不高的专业实行红黄牌提示制度,及时调整或更新升级已经不适应社会需要的专业。(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教务处)
3.健全就业反馈和就业激励。做好2025届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规范编制和发布我校2025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及时回应社会关注,为专业招生、人才培养等工作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全面总结2025年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成绩和经验,对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工作有亮点和特色的集体进行奖励。(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加强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及时部署,压实就业工作责任。各二级学院要成立本学院202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专班,抽调人员、组织力量专门推进就业工作。二级学院书记、院长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查,确保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2.抓紧启动实施。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抢抓工作关键期,方案实施后第一时间全面推进相关工作。要明确时间表、任务书,确保在规定时点完成目标任务。